为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新大研字〔2026〕35号)和《关于做好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大研字〔2026〕3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规范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组织管理
(一)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审议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事项。学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接受推免生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负责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材料赋分标准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并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复核。
(三)面试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推免生的面试工作。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确保面试公平公正。
三、接收类型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四、专业及名额
我院设计学专业各方向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招收推免硕士生的数量不超过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或所受纪律处分已解除。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完成志愿填报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招生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和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5.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1份(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研究兴趣及未来规划等)。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1份。
7.代表性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
(2)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创业竞赛获奖证书;
(4)专利、著作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结题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8.学术活动参与证明材料,如学术会议通知、参会证明、报告邀请函等。
9.社会服务和学生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参军入伍相关证明;
(2)参加国际服务相关证明;
(3)参加志愿服务证明或时长记录;
(4)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或聘书。
10.其他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的电子版(PDF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7推免生申请-姓名-本科学校-申请研究方向”。
电子邮箱:82006067@qq.com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院材料赋分标准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学院复核材料审核结果并提出进入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予以公示。
2.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过程中,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根据考核要求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与考生面谈等。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合成。材料审核成绩权重为20%,面试成绩权重为80%,两者权重合计为100%。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二)确定拟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
3.不符合学院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体检
推免生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九、信息公开与咨询申诉
(一)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二)咨询与申诉
学院建立完善咨询申诉机制,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咨询部门:设计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B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8582692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0350
十、附则
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在推免生招生各环节中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人员应予回避。
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毕业学年学业成绩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设计与艺术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疆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6年9月